全国测绘法宣传日资料
全国测绘法宣传日资料。我们的国家有着各种各样的宣传日,而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即将到来,我们可以了解一下其的资料。接下来就由小编带大家详细的了解全国测绘法宣传日资料的相关内容。
1、什么是测绘?
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测绘法》第二条)
2、什么是基础测绘?
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测绘法》第十一条)
3、目前我国在测绘管理方面分别有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等。
4、什么是测量标志以及测量标志的作用?
测量标志:在陆地和海洋标定测量控制点位置的标石、觇标以及其他标记的总称。标石一般埋设于地下,用于测量和标定控制点地理坐标、高程、重力、方位、长度(距离)等方面;觇标是建在地面上或其他建筑物顶部的测量专用标架,作为观测照准目标和供升高仪器位置之用。
测量标志的作用:(一)用于固定控制点的位置:在进行控制测量时要多次在控制点上架设仪器,竖立标尺或觇标,如果不用测量标志把点位固定下来,测绘工作就无法进行,也就无法获得控制点的坐标成果。
(二)为下一等级控制测量,地形测图、工程测量等提供准确的控制点位置。上一等级控制测量所取得的各控制点的坐标成果是与相应的测量标志一一对应的,如果要进行下一等级的控制测量或其他应用测量,必须取得上一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测量标志,并埋设下一等级控制点的`测量标志,通过测量、计算平差,最后才能得出下一等级控点的坐标成果。国家高等级控制点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布设的其它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并实行有偿使用。控制点坐标成果一般都属于国家秘密。
(三)用于研究地球的形状和地壳的运动。国家一、二等控制点的测量标志可定期进行测量,以此来研究地球的形状和地壳的运动。
5、测量标志拆迁该如何办理,以及拆迁费用该由谁承担?
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应当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的同意。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测绘法》第三十七条)
6、破坏测量标志的处罚有哪些?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测绘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 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申请测绘资质需要什么条件以及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五)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六)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一)《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者聘用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六)符合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购买发票、调拨单位等证明材料;(七)测绘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八)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机构和基本设施等证明;(九)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证明;(十)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业绩及获奖证明(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可不提供);(十一)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
8、测绘项目是否可以转包?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项目的承包方,可以向其他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分包,但分包量不得大于该项目总承包量的百分之四十。分包出的任务由总承包方向发包方负完全责任。
9、如何识别地图是否合法?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查验地图版权页上是否有“审图号”,国家测绘局批准的审图号一般是由GS+年份+顺序号组成,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审图号一般是由该省简称+年份+顺序号组成。
10、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以及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基础测绘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二)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三)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提交《基础测绘成果作用申请表》及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证明函,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简介
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于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修订。2004年国家测绘局将每年的8月29日定为测绘法宣传日。
作用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 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基础测绘是测绘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广泛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关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国测绘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国基础测绘取得长足进展,建立和维护了国家测绘基准体系,测制和更新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建成了一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成功实施了珠穆朗玛峰高程测量等重大基础测绘工程。
宣传活动
2018年8月29日,自然资源部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在青岛共同主办2018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主场活动,活动主题为“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共同守护美丽中国”。
2020年8月29日是第17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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